医用气体系统设计
2021/09/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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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规定
1.6 关于麻醉废气排放流量的有关问题的说明:
按BS 6834:1987规定,对于粗真空方式的麻醉废气排放,医 生控制使用压降允许IkPa时,最大设计流量应能达到130L/min, 压降允许4kPa时,最小设计流量应能达到80L/mino按ISO 7396—2规定,对于引射式麻醉废气排放,所需的器械空气医生控 制压降允许lkPa时,最大设计流量应能达到80L/min,压降允许 2kPa时,最小设计流量应能达到50L/min。
鉴于国内麻醉废气排放系统有关标准均按照ISO系列标准规定,因此本规范也按照ISO 8835-3:2007进行规定,未采纳英美等国流量更大的数据。但实际使用中应注意到医疗卫生机构自 身的麻醉设备对于废气排放的需求,如果尚有大流量的麻醉设备在使用,则在排放系统的设计中要相应加大设计流量。
气体流量计算与规定
2.1 本条公式系采用HTM 02-01的计算方法与形式修改而 成。附录B的数值也是如此,并根据我国医院实际,对国内医院 统计数值进行了部分数值的调整。
2. 3 本表数值源自HTM 02 -。
2. 4、2. 5 这两条规定的数值源自现行国家标准《医用氧气加 压舱》GB/T 19284和《医用空气加压氧舱》GB/T 12130的规定。